发布日期:2025-09-13 19:17 点击次数:50
证券日报网讯 9月2日晚间,伟明环保发布公告称,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,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“伟22转债”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,且在未来一个月内(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10月2日),如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,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。自2025年10月3日开始重新起算,若再次触发“伟22转债”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,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“伟22转债”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。
(编辑 楚丽君)
发布于:北京市